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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利益面前,麥花以消費者利益為大發表時間:2017-04-20 14:14 1993年臨近“正月十五”時,全廠上下都在忙著元宵生產,為的是抓住這一年中難得的銷售機會多加工些元宵,多增加些銷售額。可是**批元宵生產出來后,在自檢中卻發現,看起來好好的元宵,還沒出鍋就在水里散成一片,一鍋元宵愣是煮成了一鍋湯。在查找原因中發現;從農村收購來的糯米每包中都摻雜了好多大米,導致元宵沒韌性、粘性差,一煮一鍋湯。當時,制成的元宵已經有20噸,這20噸元宵如果全賣出去,利潤可觀。如果重新制作,時間已經來不及,這個元宵節企業就會顆粒無收、損失慘重。”這樣的元宵堅決不能賣!”廠長曲玉珍下令“關上廠大門,20噸元宵全部銷毀送到豬廠喂豬。”當時,銷售商為了能拿到貨紛紛找到曲廠長說:“你都給銷毀了,我們賣什么呀?何況大連食品廠剛剛從虧損的低谷中解脫出來,20噸元宵你再銷毀你廠子還干不干了?快賣吧,沒事。”然而,曲廠長卻語重心長的說:“這批元宵要是賣出去了,是能賺到錢,對廠子是好了,但對老百姓來說卻是不公平的。正月十五吃元宵、鬧花燈,圖的是團團圓圓、歲歲平安,這樣的元宵如果賣出去,大團圓節的,一家人吃點元宵,結果煮出來一鍋湯,老百姓是啥心情呀?以后誰還敢買麥花的產品?做企業要講誠信,對消費者不利的事咱堅決不能做。”最終,廠高層領導和員工思想形成了高度統一, 在既得利益面前,以消費者利益為大,20噸元宵全部銷毀。 |